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教学大纲、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并结合市场的需求,学校适当调整理论教学课程与实习。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应变能力,凡是就读本校的学生在修完教学计划内的全部课程,取得所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和毕业证书的本校学生,由学校统一推荐就业。并达成以下承诺:
推荐就业主要区域:广州、深圳、顺德、东莞、中山等珠三角地区。
学校郑重承诺为每位毕业生推荐三次(实习)的就业机会,(除身体不适应和违法违纪学生外)就业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每月600元以上。
按劳动行政部门规定每位学生应交300元的就业安置费。重复安置就业的学生不再收安置费。
承诺书一式两份,学校与学生各执一份,自学生入学注册时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入读办校学生:
代表: 代表:
年 月 日
|